7月30日,省质监局发布《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》气体报警器征求意见稿,规定液化石油气中可掺20%以下的二甲醚,引起激烈争论。省燃气协会曾向其提出延长公示期的请求,但一直没得到答复。有燃气企业负责人表示,在公示的一个多月时间内,多次拨打公告上的电话都没有人接。
二甲醚的热值只有液化石油气的62%多一点,但二甲醚燃烧后火焰单独温度可达2250摄氏度,比液化石油气高。液化石油气在钢瓶里总会残留,如果掺混15%-20%的二甲醚,可以让残留部分完全利用,弥补二甲醚单纯燃烧热值不高的不足。
省燃气协会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公示期延长的请求没被采纳,《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》昨天结束征求意见期。省质监局表示,将组织各部门和专家对各方意见进行研讨,如果有问题真的解决不了,不排除废除这一草稿的可能。
目前的这个征求意见稿只是一个“草稿”,离真正发布还是“八字没一撇”,鉴于该标准关乎民生,涉及安全,收集完意见后会组织专家研讨修改,如果在技术上认为可行了气体报警器,会再征求市民意见。如果在专业领域内讨论后,认为安全上有问题或其它方面行不通,也不排除废除草稿的可能。